近年来,县财政局在市政府金融办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打黑除恶斗争,通过推进金融知识宣传、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全面推进金融借贷领域常态化打黑除恶斗争的实施。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结果(1)提高定位,完善组织结构和机制。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落实、扎根财政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xx为组长,副局长xx、xx、xx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加强内部学习。领导小组多次学习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定期举办《打击有组织犯罪法》、非法集资常见案例学习会和金融借贷领域重难点问题研讨会,加强沟通交流,鼓励经验分享,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第三,坚持政策引导。在继续开展县域非法金融活动监管查处原有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先后起草制定了《县域金融借贷领域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助学贷、洗钱等金融犯罪工作方案》、《县域养老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 加强了牵头调度,明确了职责分工,为我县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团队配置。时刻绷紧思想这根弦,坚决杜绝思想懈怠。2021年起,机关工作人员由3人增加到4人,具有执法资格的干部由1人增加到3人。队伍实力不断增强,专业化建设稳步提升。(2)预防为主,杜绝黑恶势力滋生。一是主动打击洗钱犯罪,引导金融机构转移涉及诈骗、非法集资、涉税洗钱等犯罪类型的可疑交易线索,有效防控洗钱及其上游犯罪风险;二是狠抓楼扫街清,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楼扫街清风险专项排查,加强对第三方理财公司、“伪金交所”等不良机构的清理整顿,化解风险,确保行业风险得到全面清除。;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发布《关于征集金融借贷领域涉恶线索的通告》,全力向社会公开征集金融借贷领域涉恶线索,对“甘眼”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综治网格员等渠道反映的非法金融线索,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处置。(3)重点监管,降低机构违法风险。一是继续整顿金融借贷乱象。继续联合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管组等相关单位,压实全县银行业机构金融借贷领域乱象整治主体责任,禁止信贷资金流入涉黑涉恶领域,禁止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大“放血”力度,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继续开展对全县2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典当行的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年度分类评级、现场检查等非现场检查手段,彻底查清是否存在“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网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要求地方金融机构,三是集中处置民融重点领域,成立民融专班,指定监管责任人,采取每月不定期现场检查等有效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新增风险,加强存量项目管理,严防机构以表外操作方式继续开展民间融资业务,稳步清退存量资金。(4)加强宣传,打造优秀宣传阵地。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积极组织财政部门和乡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重大节假日在人民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活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工作,通过发放资料、案例说明、温馨提醒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打击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宣传与调查相结合。以“扫地、盯市”为契机,广泛开展面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中小投资者的现场宣传,并结合整理过程中了解到的经营情况和经营范围,就如何规避同行业金融风险给出合理化建议,发放宣传案例资料并现场讲解,宣传与实践相结合,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好评。三是加强日常宣传。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网点宣传的一线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网点建设日常宣传阵地,通过电子横幅开展经常性宣传,投放《打击有组织犯罪法》、《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手册,营造良好的日常宣传氛围。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当前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二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专科防治、联防联控的大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监管手段单一低效,科学监管和创新监管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在工作中有效解决。下一步,我们将落实监管责任,狠抓乱象整治,争当“三员”,全力推进金融领域打黑除恶常态化:一是织密“防御网”,当好“政策宣传员”。县财政局将牵头组织全县各金融机构在县城广场和重点乡镇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非舆论宣传,使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喊打的氛围。第二,找准“隐患点”,做“问题侦察兵”。县财政局将继续做好风险排查工作,对不符合现行金融监管要求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取缔,对未按金融监管要求经营,发现非法集资、非法讨债、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的地方金融组织,坚决予以处罚和撤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第三,筑牢“防火墙”,做好“风险监督者”。县财政局将继续做好预警监测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定期与县人民银行、银保监管组、市监察局、公安局等成员单位召开预警分析研判会,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及时发现预警风险线索,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将风险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降低金融案件风险。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1写作网 » 县金融放贷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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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千遍一律,而核心就是捞干的
交流发言最重要的是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