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劳动争议和矛盾,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抓源头、控过程、治末端”全链条为重点,多环节联动,有效预防和化解欠薪隐患。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一轮化解劳资矛盾工作的通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我大队)积极部署我市新一轮劳资矛盾化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处理”的原则,把维护稳定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切实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新一轮劳资矛盾排查,全力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目前,全市未发生重大欠薪案件,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劳动领域总体和谐稳定。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摸排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化解劳资矛盾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镇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我大队和各镇(街道)人民办事处人员组成。二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在每月滚动排查劳资突出矛盾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劳资矛盾排查工作,坚持全覆盖,重点排查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或社保参保异常、搬迁等涉及经济补偿的企业。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化解和稳定劳资矛盾的措施,力争当月化解劳资矛盾,做到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完善处置方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三是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拖欠社保的打击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调解、早处理,避免问题久拖不决导致劳资矛盾激化,从源头上遏制劳动争议上升趋势,将劳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促进依法快速维权。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我大队受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不得因劳动者未提供反映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而不予受理,或者以发生争议为由引导劳动者申请仲裁, 尽量减少投诉人或申请人在受理过程中必须提供的资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不得因投诉人或申请人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而拒绝受理。 今年我们大队共受理投诉举报X件,对涉及欠薪的投诉进行了快速受理、立案、调查、结案。
第三,全面开展调查工作,采取措施解决矛盾。在疏解排工作中坚持“一事一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疏解时限。一是每月开展一次劳动争议专项调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租赁企业和建筑工程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用人单位缴纳工资和社保费用的用工情况,重点监控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企业,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消除隐患。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和骨头案件,采取逐案分级承包、挂牌督办等非常规措施。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网上用工登记备案和用工申报的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力争今年全市3人以上用人单位网上就业登记和合同备案率达到96%,网上就业申报率达到92%。第三,注重发挥镇(街道)人社的作用。督促各镇(街道)人民办事处认真履行职责,每周五上报劳动争议调查处理总结。根据报告,我们大队将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解决。
四、妥善处理突发和群体性事件。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对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时预警和应对,提前预防和处置。二是联动镇(街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镇(街道)人民办事处与当地派出所、国安支队、信访维稳中心密切联系,对劝导无效后纠缠、来访的,坚决予以处理。三是分类限期处理。根据事件的范围、危害程度等。,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做好稳控疏导、调查取证、组织会商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四是做好减员、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和困难群众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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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千遍一律,而核心就是捞干的
交流发言最重要的是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