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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积极有为。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收支管理,财政收支平衡有所改善。

1.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7亿元,同比下降11.7%,其中税收收入7.97亿元,同比增长17.9%;非税收入3.01亿元,同比下降47.0%。

2.支出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7亿元,同比增长8.6%。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5.14亿元,同比增长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同比下降8.2%;农林水支出3.53亿元,同比增长19.2%;卫生支出1.19亿元,同比增长37.9%。

3.向上争夺资金:2023年1-9月,我县积极发挥债券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共争取债券资金15.7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1.6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97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县公益性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经济发展。

(二)强化财政职能,注重调控作用。

1.细化预算管理。深入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强化预算控制,健全能增能减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2.算支出“账本”。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有压、应减、能省则省,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幅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对执行的控制。

3.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按照公开内容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的新要求,经县人大批准后,政府收支预决算和部门收支预决算将在政府网站统一专栏公开。2023年,全县除涉密单位外的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及时公开,公开率达到100%,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4.加强动态监控。主动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推动人大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预算执行,并根据系统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用好政策,帮助企业提质增效。

实施租金减免。对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订/[空新建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免收三个月租金。截至9月底,县管国有企业共减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6户,减免金额共计2.33万元。

优化金融服务。一是截至目前,财源信用通已向企业放贷68笔,贷款2.82亿元;二是开设惠农金融信贷风险补偿账户。截至目前,金融惠农信贷已发放贷款4843.6万元,完成率75.7%。

(四)保障民生,逐步完善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23年1-9月,政府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43万元,支出11576万元,而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17万元,支出3795万元。自2023年起,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提高60元,达到88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保障水平提高60元,达到660元;城市贫困人口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半残疾人供养标准每月增加70元,达到1150元;农村贫困自理人员月供养标准由80元提高到860元。做好农村“二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按照420元/人·月、440元/人·月、460元/人·月的调整标准,向全县190名农村“二老”发放上半年生活补助48.42万元。

2.对困难群众全面实施补贴。开展城乡贫困人口关爱护理工作,对完全自理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护理津贴,对特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380元护理津贴,对特困半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350元护理津贴;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水平,机构抚养孤儿、城乡分散抚养儿童和无实际赡养人儿童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820元和1360元。截至目前,已向我县8449个贫困群体发放各类补助,共计3315.03万元;3959名80岁以上老人领取高龄补贴302万元;向902名优抚对象和老战士发放生活补助813.38万元,有效保障了各类群众的基本生活。

3.教育均衡发展得到有力保障。一是生均公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全额安排预算。2023年1-9月,共安排义务教育经费1906.8万元,学前教育经费258.96万元,普通高中经费410.5万元。二是加大学校建设投入。投资蒲塘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1200万元,一中新建综合楼项目3000万元,县职业中专学生宿舍项目1342万元,碧桂园幼儿园改造项目650万元。投资1.5亿元的第五小学新建工程和投资1.2亿元的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正在建设中。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23年1-9月,全县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3830人,通过“一卡通”向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122.76万元;落实国家助学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杂费。2023年1-9月,核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数22.2万人,享受免学费人数1216人,51.68万人。2023年1-9月,批准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普通高中学生1510人,共获得国家助学金151万元,享受免学费547人,共免学费17.63万元;68名贫困家庭学生被批准参加高考,共获得高考助学金34万元。

4.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2023年,共安排118.5万元用于县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和15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目前已全部分配完毕。二是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2023年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204.1万元,已安排项目资金109.35万元,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

5.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让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及时受理,截至目前,已拨付耕地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近1816万元。

(五)扩大扶贫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1.增加支农资金,帮助农村发展。2023年,农业农村支出7029万元,林业支出2662万元,水利支出473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570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730万元,乡村振兴支出303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51万元。

2.用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继续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农副产品“832平台”采购预留份额和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申报工作。2023年“832平台”购买农副产品预约份额为88.37万元,至今交易金额为67.8万元。

(六)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捍卫蓝天碧水净土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到10月份,已累计安排污染防治资金3001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5万元,全面提升了我县大气污染治理综合能力,安排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2816万元,有效提高了我县污水处理能力,促进了我县环境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为切实提高城市旧居住区改造的功能和质量,改善城市旧居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落实省市有关城市旧居住区改造的文件精神,该县将旧居住区改造纳入实事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旧居住区改造。2023年,该县启动了两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改造,共改造7个老旧小区,涉及5200户,预计总投资1.8亿元。

(七)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1.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和融资行为,认真落实《县级政府债务风险应急预案》。通过负债率等风险考核指标,动态监测债务风险和金融运行情况,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的原则,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妥善处理在建项目,腾出财力优先偿还政府债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工资、运营、民生的同时,保证到期债务本息偿还。积极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努力提高造血能力,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

3.加强债券基金管理。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分析债券资金未使用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8)加强金融监管,规范有序。

1、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三公”经费公开

“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单位规范“三公”经费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支出报销,完善支出程序。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开展会计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自查自纠和重点审查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整体推进会计监督。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为落实财政部关于会计监督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和复查工作。

2.做好直投资金监控。充分利用直补资金监控平台,监控直补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现直补资金惠企惠民,真实反映直补效果。监测平台显示,2023年直补资金(含直补)预算总额37438.37万元,支出26170.19万元,支付进度69.9%。

3.做好公务消费网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发挥公务消费网络监督系统作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标准,依托公务消费平台管理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根据预算总额、支出标准等预警规则,对预算单位“三公”支出数据进行预警管理。三公平台总预算1357.3万元。截至2023年9月,平台显示我县三公总支出462.67万元(占平台总预算的34.09%),已督促预算单位完成公函上传,实现了“无时无刻不留痕迹,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

4.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为有序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加强成员单位日常监管,有效监管成员单位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及时发布数据信息,向群众公开透明,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5.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2023年1-9月,全县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28.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089.31万元,节约339万元。上线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店,所有采购行为均可在平台上追溯,实现全网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1-9月,我县供应商进驻电子卖场96家,上架商品2267件,累计成交金额7698万元,渗透率和活跃率均为100%。

6.加强财务评估。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原则,努力践行“只增不减,只求实用”的评价理念,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至目前,共评估66个预算项目,上报金额47333.56万元,批复金额42146.9万元,减少金额5186.65万元。审计结算项目36个,送审金额4756.24万元,批复金额4550.79万元。减少金额为212.75万元。

(九)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意识形态领域。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树立“党建引领业务”的新时代理念,紧紧围绕“规范、精准、透明、高效”的财务工作要求,打造“党建富民、尊德惜财”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是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为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做好以学促党工作。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把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线上线下学习结合起来,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集中学习市二十次党代会精神,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主题党日等活动,包括积极组织建立“建党富民,尊德惜财”党建品牌;紧密联系财务工作实际打造“四大党支部”;继续深入推进示范机关建设;观看“零容忍”警示教育片;推行科长工作流程大体验;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与蒲亭镇严家湖社区党支部组织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延续红色血脉”“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城市文明”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增强共建共享活力。积极发挥老同志的先锋模范作用,老年党支部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庆祝“七一”等活动,积极创建“六好”党支部,增强了老年党支部的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爱心保洁、文明交通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使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成为服务人民、弘扬优秀的有力抓手。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研究制定县财政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实现年初有计划、人人有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与科级干部、股办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为dangwei书记上廉政党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会议精神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典型案例通报,使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同时,不定期召开警示教育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谈心会。该局党组书记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控岗位风险、加强作风建设等问题,与科级干部和重要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主管领导还与负责库房的干部进行了谈心。

3.加强思想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半年向县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修订制定《县财政局新闻报道信息奖励办法》,提高干部职工撰写文章宣传我县财政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新闻网站等传播手段,积极宣传中国网、财政部网等优势传播阵地,发出县域金融强音,形成舆论引导的良好势头。

二、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收支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紧盯收入目标,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培育壮大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不断优化收入结构,确保现有税源稳定。以招商引资为重点,推动项目投产,抓好重点板块和配套行业企业,耐心培育重点招商项目,充分挖掘增量税源;二是继续做好重点支出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增加农业、教育、民生、社保、卫生、文化支出,继续做好各项补贴和“惠农金融信贷”,使财政资金更多向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领域和民生工程倾斜,确保各项社会保障事业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的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征管和电子票据改革,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资金监管。一是继续做好预算管理,合理设置收入盘子,切实树立节俭意识和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和事业单位基本运行需要,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完善资金监管和在线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域财务制度,加强农业、社保、彩票公益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交叉检查等相关检查。同时,依托综合预算管理系统,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控模块上线运行,对相关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利用直管资金监控系统,加强中央直管资金日常监管,使直管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到位,基于公务消费平台管理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做好民生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和政策发布,加强监管平台后续监管。三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等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定期收集绩效运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跟踪管理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纠正偏差,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已完成的关键绩效评价和财务关键绩效监测出具的评价结果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激励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逐步向社会公布绩效结果,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取消部分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相应削减执行较差单位的预算,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应有的作用。四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一步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省政府颁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实施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政策和违规设立备选库、目录库、资质库的专项清理,努力打破不合理的门槛限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使政府采购的内部约束落到实处。

(3)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队伍素质。一是要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xx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以习近平xx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要求体现在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继续深化各项金融改革,及时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和困难,巩固改革成果,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建设创新、创造、智慧、准确、公平、廉洁的金融。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勤政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怕、慢、假、庸、散”等顽固作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头雁效应”,以良好作风服务改革发展实践;第四,继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和经济工作并行部署,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和队伍建设,积极引导正面舆论,不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不健康言论和表态,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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