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x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人社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导向,着力深化和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动各项人社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继续推进社保基金非现场和现场监管,落实监管职责。
一是加强非现场监督检查,全面实现非现场监管常态化。我局每月通过省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做好预警可疑数据的核对和处理工作,定期向市社保局发布预警信息进行核查,并积极开展部门数据比对。截至2023年X月X日,我局已发文X条,对社保资金预警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其中,A类预警信息中关于失业保险的有X条,B类预警信息中关于养老保险的有X条,关于失业保险的有X条。
二是开展订单式检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提高检查的有效性。2023年,我局接到市人社局指令检查,开展打击违规参保缴费和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专项行动,接待X人调查疑点数据。我局将存疑数据下发到社保局和各镇街,对参保人社保缴纳明细、涉及社保业务及发放失业救济金情况、参保人失业前与参保企业的劳动关系等进行了核实,并对工资单、银行缴费流水、劳动合同、打卡记录等进行了查询。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领取,已领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走访尚未提交资料的X家公司,并发出协查函,要求其提供其余26人的档案。我局将继续核实所有可疑数据。
三是通过现场检查,充分了解社保经办机构的风险点。我局开展了2023年工伤和失业保险基金可疑数据核查工作,通过通知参保人变更信息的方式补发未支付的失业保险金,并根据此次行动发现的风险点自主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市未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可疑数据进行了核查。我市有X名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转移不成功,涉及金额X万元。参保人办理变更银行账户手续后,及时补发待遇,确保待遇发放到位。
四是开展风险防控排查,筑牢基金安全底线。我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防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各股室各单位深入排查经办存在的问题,按照风险等级对经办业务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类,查找问题,对银行信息变更、失业保险理赔等高风险业务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根除风险隐患,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地,杜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的屡改屡犯,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能力。积极开展防骗宣传进基层,我局结合创意活动上门发放防骗宣传资料;通过进入小区、超市、公园、广场、家庭等。,设立宣传摊位,面对面解答民众疑问。
(二)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
一是整顿劳务派遣单位留稳岗补贴的情况。全市共有16家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补贴,返还资金X万元。根据省人社局的部署,市人社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整治、维护基金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组织专题传达学习并召开全市部署动员会,分管市领导亲自部署, 加强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市政府和人社局两套工作方案,以“四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领导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坚持立改立长相结合,由市人社局牵头,由组长、副组长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核查,特别是对3家缴费金额较大(万元以上)的企业, 以及主管失业保险业务的领导上门或约见公司领导进行核实。 二是整治短期保险骗取失业保险金行为进行核查。省社保局下发的全市短期领取失业救济金参保人员存疑数据共计X人,实行社保局领导负责制,分X个工作组,挂钩X个镇(街道)。通过采集参保人工资表、银行缴费流水、劳动合同、打卡记录等数据,每天在工作群里通知各组的进度。鉴于个别企业无法提供工资单等。,我们将完善与领取福利相关的证明材料,并通过在家会见负责人协助现场做笔记的方式如期完成核查任务。第三,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组织力量对全市7家人力资源机构和X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检查,通过核对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银行出具的工资条、劳动关系解除协议等方式,逐一核查人员的聘用和劳动关系。同时,现场向相关机构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营造有效防范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人力资源机构目录,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力资源机构管理。
(三)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拨付工作。
自2023年8月1日起,我市已有X个征地项目出具审核意见,总征地面积X亩,社保资金X万元。其中,批准征地项目X个。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针对各镇街要划分为未分配条件的重点困难村,人社局成立专班,落实领导班子挂钩责任制,深入各镇现场指导,加强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压实镇街责任,加快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到个人账户,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强化通报机制。我局细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表,定期向各镇(街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便于各镇(街道)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
(四)积极推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间人”新办法。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新方案。要求单位调取退休人员档案,严格核实退休“中人”为缴费年限、改革和退休待遇信息。
(五)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
积极配合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向重点企业宣传,主动对接企业,了解企业意愿,推动有能力的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企业和职工对企业年金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社保基金监管,第一,虽然省、市、区三级制定了2023年行政部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任务清单,省厅出台的《全省查处社保基金违法行为办法》也有职责分工, 市、区两级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因为按照日常职责主要负责劳动用工的监察执法,不愿意主动查处社保基金违法行为。 二是社保基金政策多、变化快、业务广,监管人员缺乏相关经办经验。因此,对社保基金进行深入检查相对困难,难以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往往达不到整改和风险预警到位的目的。第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部分预警不准确,建议考虑修改预警规则,进一步提高预警的有效性。比如工伤职工工资不符合规定标准。比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被保险人,也警示失业再就业人员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中,劳务派遣单位涉及享受职业保障补贴的资料档案建立仍需进一步完善。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规范使用资金的监管,特别是出台相关工作指引、细化落实惠企政策的建议。
(三)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分配问题,一是目前城镇地区被征地农民预存养老保险基金在过渡户产生利息的期限不同。有的以收到批复日期为期限,有的以征地日期为期限。建议市局出台统一指导意见。二是建议市局完善工作指引,细化对村委会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拨付的工作指导。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监管能力,优化规章制度建设。针对失业保险岗位保障补贴、失业补贴等失业保险资金管理问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按照核查指南进一步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等证明材料,建立数据档案(包括派遣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出具的清查函、核查表、退款凭证等。)对于涉及享受岗位保障补贴的劳务派遣单位,形成“一企一本书,一人一本书,一份清单看人家看什么”。出台基金管理细则,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资金支出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制度,完善经办内控、常态化信息比对和核查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对于过渡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产生利息的期限,建议市局出台统一指导意见,从最大限度保护被征地农民的角度,明确计息时间点。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拨付流程方面,建议市局细化完善具体指导流程。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困难村,充分发挥镇街的积极性,加快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预存资金进入个人账户,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三)加强联动,强化工作措施。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逐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政策,明确新待遇计算标准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办法,推进退休“中人”新待遇方案。请求协调省里出台的相关政策,引导解决未分类单位转为二类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情况,把职业年金落实为实资,把职业年金推进为实功。
(4)凝聚力量,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自主原则下建立企业年金,协调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落实企业年金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企业年金发展,发挥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和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的作用,营造全社会了解企业年金、关注企业年金、重视企业年金、发展企业年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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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千遍一律,而核心就是捞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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