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了解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我县CPPCC 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10月24日,CPPCC调研组在听取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实地考察了该县村饮水工程和程楠森林公园健身设施,听取了工作介绍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立足公益保障核心职能,立足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以人民群众关切为出发点,第一时间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室,积极探索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已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1件,立案审查1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一)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NPC和CPPCC的监督,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融入县域发展大局。坚持“未病先治”和“未病先治”并重,通过检察建议、提醒函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公益损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忧”,着力办理农村土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等“三农”领域案件,帮助乡镇政府清理生活垃圾178件,走访种肥发放场所93个,督促整改三类问题31个。加强协作,通过诉前协商、协同治理等手段,发现3大类58项安全隐患,发出行政诉讼前检察建议10条,避免了“九龙治水不治本”的问题,取得了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二)用好监督之剑,保护人民美好生活环境。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注重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公共事件,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为深入落实“水清山茂是无价之宝”的发展理念,依托“检察官+河湖长”、“检察官+林长”合作机制,先后参与县域河湖“四清”和“春清百湖”工作,清理违章建筑5处、河道堤坝2处,恢复湿地面积400余亩。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我们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认真评估2018年办理的100余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整改和事后反弹,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公布送达检察建议136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截至目前,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起,追回生态环境恢复费20余万元。
(3)加强跨区域合作,汇聚检察监督的强大合力。建立与相邻县检察院的联系协调机制,探索构建跨区域合作生态保护机制,在保护绿水青山净土中彰显检察责任,筑牢跨区域生态保护屏障。先后与省内多个县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保障嫩江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共同保护嫩江流域生态环境。目前,已开展法制宣传2次,开展法律业务培训5次,召开联席会议3次,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黑土地保护案件线索1件。
(4)完善协调机制,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坚持依法、全面、积极履职,以“剧本杀”、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住宿安全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协商、召开检察听证会、形成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履行公益监督和检察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职责,形成“1+1”2“工作合力和效果,为未成年人撑起一面“法治之盾”。2022年以来,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6件,向教育、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1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1次,与相关部门就校园安全、辍学控制、行业治理等问题形成4项机制,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开展行业培训等方式,有效促进住宿业、娱乐剧本业、商业娱乐业等行业发展。
(五)注重数字化赋能,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质量和效果。树立数字化检察监督理念,加快快检实验室在公益诉讼中的应用,运用专业技术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收集固定证据。2019年以来,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共办理案件78件,为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提出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回头看”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惠心为公”志愿服务平台作用,探索建立“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新模式,将脑外咨询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需求有机结合,开发两种公益诉讼数字化监督模式,通过专业知识的碰撞,找到公益诉讼更精准的监督重点,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平台案件线索12条,研判分析适用监管模型案件2起。借助大数据,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解决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单一的瓶颈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公益诉讼的整体情况在好转,但由于还处于起步阶段,客观分析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意识不足,监管理念有待更新。部分工作靠“经验主义”,工作缺乏创新,强调困难多,解决难题的方法少。二是办案规模小,优质案件亟待培养。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的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办案缺乏精品意识,忙于“低头”,未能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典型案例。三是专业水平不足,监管方式有待改进。办案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办案理念储备不足,没有以往的办案经验可以借鉴。他们在实践中是边摸索边提高边学习办案,并没有体现出监督“聚指成拳”形成合力的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宣传和凝聚共识,营造公益保护氛围。为提高公益诉讼知晓率,拓宽公益诉讼来源,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综合运用“两微一端”、电视、广播、微信官方账号等媒体渠道,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举办检察开放日、案例解读以及邀请NPC代表、CPPCC委员旁听公益诉讼审判等方式,增强公众的公益诉讼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有关行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充分认识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觉履行职责和使命。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监督措施,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促进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导向,突出公益核心,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实现“4+10+N”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树立精品意识,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积极培育典型案例。要在巩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公益诉讼,积极探索英雄烈士保护和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推动各领域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发展。要推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均衡发展,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或刑事案件过程中,要强调违法成本,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认真做好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工作。要以实现诉前保障公益为最佳状态,探索诉前程序司法化,提高诉前检察建议质量,增强建议的可操作性,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消极的,依法追究责任。要努力规范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立案监督的准确性、诉前程序的针对性和最终判决的预见性。
(3)以“我管”推动“全管”,凝聚多元监管合力。公益诉讼绝不是检察院的事。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提档升级。要完善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以联席会议、双向案件协商、协助侦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办案协作等制度。行政部门要支持检察公益诉讼,严格依法办理诉前检察建议并及时回复;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对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要认真应诉。要积极探索考核机制,将行政部门办理检察建议、配合调查、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公益诉讼中的应用,为公益诉讼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的作用,利用他们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熟悉基层实际情况的优势,使他们成为案源的重要发现者和公益诉讼的宣传员。要畅通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供可靠线索。
(4)补短板补强,锻造优秀的监管团队。要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建立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组织,采取课堂培训、专题研讨等教育形式和案例培训、庭审观摩AB岗培训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借鉴国外经验做法,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丰富相关领域的知识储备。借助“外脑”,继续落实和完善公益诉讼聘请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建立专家库,帮助开展公益诉讼。要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办理公益诉讼中的支撑和助推作用,持续开发应用数字化监督模式,以数字化赋能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借助科技手段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推动数字化检察与办案监督深度融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1写作网 » 关于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最新评论
领导讲话千遍一律,而核心就是捞干的
交流发言最重要的是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