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省委赋予我市的光荣使命。随着培育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地方立法及时保障和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确定有利于长远、为深入实施x委、市政府提出的“十大行动”奠定基础的制度框架,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地走访消费领域的企业和单位,广泛听取了NPC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市级相关部门、区政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梳理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先进经验,围绕制度保障需要,提出推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立法对策。
一、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成就和不足
根据《培育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两年多来,市级相关部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重点打造金街、宜丰区、文化中心、第五大道等8个市级地标商圈,打造仁恒伊势丹、青旅新天地等高能载体,促进我市消费市场调整、品牌更新、数字化赋能、环境提升。二是整合文化旅游消费资源,规范和推动保税会展模式发展,持续打造数字化消费场景,通过举办海河国际消费高峰论坛和大型会展活动吸引大量客流。第三,支持金街现代城、海信金耀二店高端商业布局发展,增加高端国际消费品牌供给。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扩大进口正面清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四是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市级“一办十一专”组织架构,探索引入商圈运营机构替代传统管委会的改革措施,努力提高消费舒适度和便利度。五是制定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资金支持政策,出台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制定促进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消费促进措施,加强政策支持和保障。
总体来看,我市消费市场规模小,活跃度低,消费景气度相对较低。最基本的表现就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偏低,离培育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入境游客接待量下降,外生消费相对减弱。以旅游业为例,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市境外游客(过夜)人数自2011年以来一直呈下降趋势,从2011年的73.06万人次下降到2019年的56.1万人次,减少了16.96万人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我市境外游客(过夜)数量锐减至17.13万人。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重大调整,预计2023年境外游客数量将大幅增长,但我市作为国际消费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仍显不足,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地标商圈培育建设不足,消费载体时尚引领力缺失。我市缺乏既有国际大都市气质又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城市商业街等标杆商圈和文化商业载体。优质特色品牌、高密度、时尚、引领力的综合地标商圈仍需快速培育。商圈数量众多,但同质化严重,特色和差异性不足。很多商圈业态和活动不丰富,娱乐和商旅融合不够,缺乏吸引力和消费活力。“江海洋楼”“现代世纪看我们的城市”等城市特色资源和独具特色的城市名片,没有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培育和建设紧密结合,未能发挥应有的消费乘数效应。此外,夜间消费特色街区等消费载体较少,智慧商圈建设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三是知名品牌数量不足,优质消费资源供给相对缺乏。在消费品、消费新业态、高科技等领域,我市拥有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数量相对不足,缺乏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本土品牌,消费资源集中度不强。高端国际消费品牌占有率不高。消费品老字号缺乏创新发展能力,优势制造业领域高端、名牌消费品偏低,缺乏国内外市场有影响力的拳头产品。以汽车产业为例,我市自主汽车品牌相对不足,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制造相对落后,缺乏有影响力的本土重量级企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战略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品牌影响力报告(2021)》显示,288个城市的平均品牌影响力指数为0.277。我市虽然进入了前10,但排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重庆、广州、成都、武汉、南京之后。
四是消费服务业还不发达,服务高品质生活的基础还不够扎实。生活服务消费供给质量有待提高,精细化、品质化、品牌化水平大幅提升空。以医疗保健消费为例,医疗保健相关产业发展不足,支撑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不完善。除生活照料外,医疗、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关怀等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文化消费领域缺乏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影节、音乐节、时装节、动漫节等活动。时尚消费和数字消费发展相对较弱,新兴消费业态规模较小,网络名人经济缺乏竞争力。
五是政策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会展业、数字经济、跨境消费等相关领域还存在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对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任务的落实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许多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有待提高,个别服务行业和从业人员存在诚信缺失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有待提高,交通设施的衔接、公共服务信息识别、入境消费服务等有待进一步优化升级。要努力争取免税经营、离境退税等政策,加强政策落实。大型展览、促销等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流程不够顺畅,促进消费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消费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教育仍有较大差距,相关服务政策亟待完善。
二是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立法措施
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建设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力承载。也是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考验。解决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培育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地方立法在培育和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短板,完善和创新政策措施,加强和优化制度供给,以法治的力量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的实现。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制度安排。
1.明确推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推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要求,为培育和建设工作指明方向。需要在立法中明确,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要坚持以xx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服务于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挖掘城市独特资源,构建强大的消费实现功能。 并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全球消费资源的聚集地和全国消费者的向往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要明确基本原则和要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传承发展、先进对标、循序渐进的原则,以特色化、差异化为方向,增强消费能力,集聚消费资源,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着力扩大内需,全面提升消费国际化、品质化、便利化水平。
2.明确政府部门在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中的职责。推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加强部门协调,统筹落实各项工作,引导各类资源集聚,形成系统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市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领导,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实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各项任务。三是明确商务部门作为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评估。同时,要求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卫生、民政、体育、市场监管、规划资源、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也要细化到具体条款。
3.定义高标准的消费载体,聚集优质的消费资源。培育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要立足城市布局和商业特色,借鉴国际经验,突出我市优势,融合本土元素,从提升商业品质、优化消费环境、打造消费商圈、提升文化氛围等方面,差异化打造一批产品世界知名、服务有吸引力、环境多样舒适的消费地标和平台载体,不断集聚优质资源。围绕这项工作,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首先是打造消费地标。明确推进海河国际商务中心、文化中心标志区、滨城消费新坐标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商圈高标准建设,鼓励智慧商圈建设。围绕河流、海洋、洋楼、古镇老街等城市特色自然文化资源的亮点,将保护、建设、利用有机结合,精细塑造新型消费场景,打造一批彰显城市特色的消费名片。二是推动消费国际化。明确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政策作用,发展邮轮经济、保税经济等跨境消费,建设全球商品贸易基地。三是吸引消费品牌。明确积极引进进口汽车、高端国际消费品牌等产业链,推动知名品牌进入天津,发展首店经济;深入开展消费品老字号振兴行动,打造更多优质农业品牌,扩大地方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确定重点领域的消费促进措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培育和建设要统筹规划,同时集中力量和资源,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形成标志性成果,避免资源分散,“遍地开花”。围绕重点领域的消费促进,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在文化旅游消费方面,明确并深度挖掘和利用大运河、长城、“近代世纪看我们的城市”等历史文化资源,发挥旅游资源优势,支持开发和打造旅游精品项目和线路;建设文化休闲街区、艺术街区、特色书店、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打造文化消费聚集区。二是体育消费方面,明确推动体育健身、赛事会展、体育培训、电子竞技等相关产业发展,支持举办世界级赛事,打造国际赛事品牌,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之都。三是在健康医疗消费方面,明确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以中老年人健康医疗为重点的健康医疗消费服务体系。第四,在会展消费方面,一定会推进北方会展之都建设,充分利用国家会展中心等会展资源,积极培育数字经济、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领域的会展项目。五是在时尚消费方面,明确支持在购物、文化、创意、设计、动漫等领域举办标志性活动。,发展初夜经济和夜场经济,吸引时尚消费活动。第六,在数字消费方面,一定会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圈,推动新智能、新贸易、新服务等数字新产业发展,培育电商细分龙头企业,鼓励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住宅小区布局智慧门店,推广“社交电商”“云购物”等新模式。
5.加强对消费发展的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全球吸引力和辐射力,提升城市消费的国际知名度,就要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赋予城市新的功能定位,让环境更优美、交通更便捷、城市更智慧、消费者更满意。立法应明确以下内容。第一,在规划布局上,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城市特点和区域功能,科学规划城市空,合理布局消费中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将城市景观与消费区域有机结合。二是在交通便利方面,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推进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强上海空和“金城”、“滨城”两个港口的互联互通,优化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与商圈、商业街区、地标景点等消费载体的交通对接,促进大型商业设施、大型体育场馆、文化遗址和旅游景点与市政交通的互联互通。三是在营造舒适的消费环境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园林绿化,保护生态环境,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优先使用国际通用标志。第四,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警示,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和投诉快速反应及处理反馈机制,营造诚实守信、服务至上、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五是营商环境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消费载体的土地保障,降低商业用地、物流等企业运营成本,优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流程。六是在人才引进和教育服务方面,要加大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为商务、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人才在居住、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
6.明确促进京津冀区域消费协同发展的具体要求。对我市加强区域协调联动,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契机,促进区域消费市场共建和消费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立法要明确,我市要加强与兄弟城市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消费品牌、优势产业、政府服务、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协同发展,发挥服务和辐射作用,促进京津冀消费市场共建和消费资源共享。明确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增加国际航线频次,构建贯穿“三北”的全球化便捷高效交通网络,提升消费品集散配置能力,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打造服务京津冀、辐射“三北”的进口消费品供应平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1写作网 » 关于我市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最新评论
领导讲话千遍一律,而核心就是捞干的
交流发言最重要的是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