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因此,为适应新形势,弄清角色定位要求,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如何正确处理工作关系,有效行使监督职能,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问题
(一)自身定位存在“三不”。第一,归属感不强。因为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的来自派驻部门,有的还没有改变接受派驻部门领导的惯性思维,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归属感不强,不清楚自己是谁领导,对谁负责。第二,角色定位不准确。把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当“万能油”、“全能将军”。比如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必须是成员,事事参与;突发事件和案件的报告需要纪检监察人员配合解决,情况的反馈要优先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执法、物资管理、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也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见证和签字,纪检监察干部在本职工作之外的事项上定位了大量角色;第三,双方都不进攻。就是怕驻在部门的工作得不到支持,怕纪委继续把驻在机构当成内设机构,照常分担任务,安排工作。虽然明白自己的角色,但是害怕困难,所以不敢面对困难,影响了实际功能。
(2)绩效监督存在“两缺现象”。一个是监管标准的缺失。由于缺乏相关操作规程和具体规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内容不够明确,纪检监察职能的工作方法、内容和标准不够规范,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二是缺乏监管手段。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工作重点、职能分工、权责明确、工作流程、评价标准、考核方式等方面还缺乏统一规范。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监督手段滞后、问题处理表面化等问题普遍存在,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运行实效。
(3)团队活力存在“学习虚,工作疲”现象。一是学习上的“虚”。纪检监察干部通常很少接触金融、审计、法律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专业,不再注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日常的学习培训内容没有针对性,必然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少,素质参差不齐。二是工作上“累”。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只会信访、办案,但在实质性的监督检查中往往不懂业务,在日常工作中扮演“挡箭牌”和“救火队”的角色,往往使干部心存侥幸,影响队伍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对于隐蔽性强的深层次问题,监管方式偏向形式,创新方法不足。形式主义往往与形式主义对立,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制约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对策和措施
(一)明确“三个定位”,突出业主责任。(1)明确角色定位,明确工作思路。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实现“三员”角色转换,当好监督员,要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查处,营造良好的监督社会氛围。同时,要善于监督,千方百计突破监督难点,逐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的防范机制,推进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善用权力”的“监督者”;当好“捍卫者”,坚决打击和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当好群众诉求和矛盾调处的“捍卫者”;当好“清道夫”,要紧紧抓住容易出问题的敏感部位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坚持治标与治本、惩防有机结合,建章立制,努力成为腐败的“清道夫”,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明确职责,正确审查主营业务。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对被监察对象的执法、廉政、效能进行监督,对监察对象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履行监督和惩戒的特殊职责。比如,在目前的单个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等事项中,纪检监察机关全程介入,参与职能部门现场监督,以专项监督代替部门承担具体责任,不符合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现代管理理念。同时,要正确看待“主业”,充分认识到不能直接参与中心工作,但也决不能脱离中心工作。要主动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加强廉政风险分析、提出监督建议、组织专项检查等方式,把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一步步落到实处。③明确工作定位,完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派驻干部参与驻在部门工作的制度,把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现监督的前移。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以监督促发展。同时,通过实行纪检组长任期制、派驻人员交流轮岗制,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任期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派驻机构充满生机和活力。比如,通过引入纪检组组长向派出机构报告、向派驻部门通报情况、巡视派出机构、检查指导派出机构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派驻干部与派出机构的联系、协调和监督。
(2)理顺“三个重点”,确保有章可循。①细化行政监督的内容。要保证行政监督的针对性,关键是找准切入点,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工作。一是要抓住队伍作风建设的选题和立项;二是抓住关键岗位的薄弱环节选题立项;三是抓住监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选题立项;四要抓住容易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项目课题;五是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选题立项。比如,各省市相继出台实施效能问责实施办法,从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对问责情况作出具体细化,明确了纪律松弛影响形象、令行禁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庸政怠政、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效能监察问责内容,确保监察工作有章可循。②规范行政监督程序。围绕行政监督的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督制度,明确监督对象、监督时间和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兼职纪检员、考评代表、党风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的检查监督作用,形成纪检监察牵头、领导干部参与、社会各界人士支持的良性互动机制,在不干扰日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监督。如各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带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周检活动。通过领导参与、股室互动、效能与业务监督紧密结合,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疲于应付、监督机制不畅的问题,提高了监督工作的有效性。(3)部门关系到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妥善处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确保监督身份的独立性;妥善处理与派出机构的关系,派出机构的业务工作由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因此,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要问题、管理机构案件线索、领导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确保管理的统一性;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要善于监督,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确保监督有希望、有实效。
(3)注意“三个周围”,争取有前途的职位。(1)围绕中心工作,力求立场准确。派驻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要摆脱“牵头办、协调办”,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独立办”和“监察室”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护航全局发展,努力做到重点工作落实不缺位。比如,明确职能定位,集中力量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动态工作注重督促,还不错。履行职责的出发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转向“监督”其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对面上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不要越位,比如整改工作、政务公开、公车管理等。,做到不越位到位,不代替协调,不安排参与,减轻纪检监察部门负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2)围绕监督落实,努力有所作为。坚持“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模式,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相关部门监督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切实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首先要注意“开头”。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批评、早纠正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约谈、函询、告诫力度。其次,狠抓“源头”,通过改进监督检查方法,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堵塞制度漏洞。最后,一定要抓住“重点”。无论是开头还是源头,都要着力把工作方式从安排转变为组织协调,把工作对象从处理事情转变为处理人,集中力量和精力,有针对性地抓好督促检查,在推动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上多下功夫。③注重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工作特色。纪检监察部门要改进方法,努力“创造特色”。在办案中,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破案的技能,突破大案要案,营造公正廉洁的发展环境。在执法监察方面,要从单纯的执纪执法向服务大局转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自觉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在整治优化软环境方面取得实效。在整治工作中,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整治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树立“三型”,努力塑造“包公形象”。①带头廉洁自律,做一个公正的干部。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以维护党的权威为崇高使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带头做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始终把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立足本职,争做干部群众的贴心人,勇于承担责任,能承受压力,经得起艰苦和诱惑,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则,甘于清贫,甘于付出,树立忠诚可靠、无私奉献的职业形象。2严格执行法纪,做一个果断的干部。在工作中,要明辨是非,敢于迎难而上,切实做到既要高人一等,又要强权、事实与法律、公平与正义。要用好手中的“尺子”,客观公正处理问题,严格法纪,热心为干部排忧解难。同时,要总结规律,创新方法,多出实招,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改进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和反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塑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勇于创新的工作形象。③善于沟通协调,做团结的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把惩罚放在第一位,处理好保护教育和惩罚的关系,克服畏难情绪和思想顾虑,放心履职,经常纠正干部职工的思想偏差,批评行为上的不当行为,防患于未然,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能善意参与,主动沟通,处理好与当地纪委的关系,尊重和接受纪委的领导,加强沟通,经常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和支持,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5)把握“三个节点”,打造“阳光纪检”。(1)突出八项规定,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到“三个整改”。恰到好处,坚持人民利益是第一需求、人民满意是第一标准,以强有力的正风肃纪行动保证和推动“四个转变一个着力”精神的落实,为民履职、执纪尽责;恰到好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务实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势头坚决纠正“四风”;恰到好处的产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学习,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进行作风监督,自觉做好自律和守纪的表率。(2)突出外部监督,探索工作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引入外部监督为结合点,把自己带出去“晒晒太阳”,接受社会检查评价,努力做到三个“公开”。开门促廉,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述职、听证质询、群众评议制度,确保公开;敞开信访大门,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如:实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开门办案,落实告知举报人、被举报人、被调查人知情权制度,落实信访回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建立纪检监察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实行纪检监察“开放日”,确保阳光透明。(3)突出群众利益,以企业家精神争取创新。纪检监察干部要认清形势,明辨是非,树立新的思想观念,勇于担当,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面对面倾听他们的声音,扎扎实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比如,加强效能检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着力整治政府官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做到不辱使命,让人民满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比如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迫切问题,确定主题,通过群众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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