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习近平同志强调:“干事的责任,就是干部的责任和价值。”责任的问题是随着领导和权力的存在而存在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在其发展的四个历史时期不断提升干部责任,并致力于解决党内不作为的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我们党促进干部作用发挥的具体措施也与时俱进,形成了清晰的干部管理流程脉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此为契机,围绕“学习提拔干部”这一课题,我将与同志们一道,梳理百年来我们党在建党以来不同历史时期为发挥干部作用所采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了解学习党史的初心和肩负的使命,努力以昂扬的姿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加入党组织的干部大多有很强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很少出现不作为的问题。只有少数同志有非无产阶级意识,片面重视军事工作,忽视政治组织工作,以致后期逐渐脱离群众,脱离实践。对此,党中央在国内外严峻复杂的革命形势下,从党内治理的角度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加强无产阶级教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小资产阶级思想、资产阶级思想和地主思想为代表的非无产阶级意识大量存在。周恩来同志指出:“非无产阶级意识是我们党内不正确思想的直接根源。”
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党内组织和宣传教育的决议》,提出在安源、北京开办党校。安源党校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所地方党校。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也起到了培养人才和干部的作用。1925年10月,中共中央第二次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宣传的决议》把在各地建立党校列为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建立两种形式的党校:普通党校和高级党校,以达到在党员中教育干部的最佳效果。1933年3月,中共中央在江西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学校。经过革命战争的长期洗礼,共产主义学校始终跟随中央的行动,终于在红军到达陕北瓦窑堡后正式成立为中央党校。在此期间,周恩来同志还提出了“促进党员干部的职业转变”的要求,督促干部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为革命服务。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一套由中央党校、高级党校和普通党校组成的党校教育体系,在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保持党的先进性、为抗战创造稳定的后方条件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积累了推进干部管理、激励干部担当的经验。
(2)开放党内法规建设
党内法规因党而生、立党而立、兴党而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适应革命形势的变化和自身建设的需要,党中央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开启了以党章为基础的法规建设的新历程。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即《中国共产党第一纲领》,具有“临时党章”的性质,它的颁布为后来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向全党表明了党的组织制度、原则和纪律,形成了党的建设、管理和治党制度的雏形,宣告了我们党内根本法的诞生。1923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次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明确规定了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工作制度、职权划分、组织框架等方面,丰富了党内法规的内容。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宣传工作的决议》和《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为我们党解决教育、宣传和组织工作中的问题提供了有法可依的依据。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党内法规”的概念,指出党中央需要制定更加细化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1945年4月至6月,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是我们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它不仅成为我们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标志着我们党内法规建设开始逐步走上正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在理论上认识了“党内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内涵,在实践中试图建立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在当时确实起到了规范行为、严明纪律的作用,对防治党员干部不作为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开展延安整风运动
从1935年到1948年,是我们党在陕北建立根据地的13年。在这个时期,我们党内存在着“三种不正之风”,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随着党组织的发展壮大,大量新干部的加入,使得有必要在党内开展一场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因此,中共中央于1941年至1945年开展了大规模的整风运动,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整风分为两个方面:整顿普通干部和高级干部。普通干部的整风主要是端正思想作风,高级干部的整风是讨论党的政治路线。两个方面同时进行,目的是一致的,即肃清党内王明错误思想的残余,肃清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通过整顿“三风”达到解决中国革命实际问题的目的,同时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为党的长远建设奠定基础。整风的步骤是以全区为整体,通过干部的个人阅读来学习中央文件,逐步在全党形成比较一致的思想认识,然后进一步改进工作。为了保证整风运动有系统地、有秩序地进行,为了保证中央的直接统一领导,我党于1941年8月发布了《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成立了中央政治局,统筹管理整风运动。任命为主任,任为副主任。同年冬,林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任的身份,到甘泉、歙县等地调查整风情况,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1942年1月,张闻天率调查组到陕北、晋西北考察。仅1943年3月,整理出来的调查报告就已经很可观了。
延安整风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是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正确方向,使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全党人心。同时,使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团结统一,对破除错误思潮、促进干部思想教育、激励干部担当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致力于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建设,对党内风气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比较宽松,使得一些领导干部侥幸空而犯错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我们党开始采取更加正规有效的治理措施。
(一)开展“三反”运动
“三反”运动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后发动的第一场反腐败斗争。虽然运动持续时间不到一年,但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开创第一次反腐败运动的伟大尝试和运动过程中的巨大声势,成为中国反腐败运动史上的一座丰碑。
1951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在全党发出命令,要求严肃重视、揭露和惩治干部腐败。同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腐败、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关于反腐败斗争必须大张旗鼓进行的指示》两个文件,正式拉开了“三反”运动的序幕。在随后的活动中,大量群众积极响应,举报贪官,提交犯罪证据。它的势头和效率深刻地显示了人民的伟大力量。党中央加紧出台《关于动员人民立即开展“三反”限期斗争的指示》,号召群众参与,加大揭露揭露力度。至此,“三反”运动在全国掀起高潮。据统计,仅在“三反”运动期间,就有10.8万多人被查处。党中央的严惩给所有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有力地打击了腐败。之后,在“三反”运动的巨大影响下,党中央开展了“四清”“五反”运动,不仅清除了腐败分子,也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形成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反腐败运动依法打击了严重犯罪分子,揭露了严重腐败案件,营造了清正廉洁的党建环境,不仅对当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对今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的作风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设反腐败体系
中国反腐败制度的基础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奠定的。在积贫积弱的国内背景下,党中央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杜绝国家资源的浪费,初步建立了一套包括党纪国法在内的反腐败体系。
这一时期中国反腐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纪检监察制度、刑事法规等。经济上,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并存,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逐步进入纯公有制时代,从而克服了资产阶级私有制下贪污受贿的弊端,有助于消除腐败的物质基础,为治理干部腐败提供了制度前提。在政治上,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充分保证民主,依靠人民的力量实现国家政权体系的建设,对治理干部腐败具有双重作用。
党中央意识到,单方面的反腐败不能从根源上消除腐败问题。为了让干部时刻保持自律和自觉,有必要设立监察部门,同时配合腐败调查和反腐败,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遏制干部腐败的目的。1949年11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建立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成立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管理与党内纪律有关的事务。这是中国纪律检查工作的良好开端,开创了中国纪律检查工作的先河。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治理腐败,党中央还制定了惩治腐败的法律规定。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腐败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反腐败法规。《条例》中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腐败的概念、处罚原则、刑法措施等惩治腐败的基本问题,进一步巩固了“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成果。1954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发布《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专门指出了犯官僚主义错误的表现形式、认定依据和处罚规定,不仅为处理犯官僚主义错误的干部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客观上遏制了官僚主义的蔓延和滋长。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面规定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主张社会平等反对个人特权,集体主义代替个人主义,无产阶级思想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劳动思想反对剥削思想,实行社会主义原则。它对预防和控制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后,中国还设立了国家检察机关和政府检察机关,为党内治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一系列治理措施层层落实,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了我们党的执政不作为和党风廉政建设能力。
第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启动,国内经济背景发生了很大程度的变化。对外开放带来的贸易和观念在短时间内迅速冲击国内社会思潮和意识形态,一些领导干部被利益的“糖衣炮弹”腐蚀,逐渐产生了膨胀个人欲望的错误思想。面对新的国情和时代背景,党中央当即决定改革领导体制,坚决打击腐败,提升干部作用。
(一)加强党纪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党中央指出,在我国经济发展起步的关键时期,要自觉维护党纪国法,切实抓好党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全党全国形成民主与集中并重、自由与纪律并重、个人幸福与统一意志并重、安定团结的政治格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发挥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热情,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
党中央结合当时的特殊国情,提出了加强党规党纪建设的治理措施,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规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使干部管理有法可依。1980年2月2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解放后,一些同志感到自满,党内出现了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等不良倾向。为了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党中央根据当前党内形势,向全党重申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列举了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明党的纪律等十二条准则,对加强干部党性锻炼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对党建工作进行了系统阐述,成为我们当时乃至很长一段时间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文件。
后来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也不同程度地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此外,我们党还对改革开放前的旧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废止了过时的、约束力弱的法律,完善了不够全面的、急需补充的内容,为后续党内法规制度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提供了初步框架。在这些党规党纪的规定和约束下,党员干部开始注重自我调整、自我革命、自我纠错,极大地净化了这一时期的党内风气。
(二)改革干部任用制度
改革开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党的干部存在着年龄不均、政治不纯、专业化水平低、知识结构薄弱等弊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逐步取消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以新老干部交替为抓手,努力实现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早在20世纪60年代,邓小平就提出要取消干部终身制。他指出:“选好接班人是一个战略性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老同志的第一责任应该是选择接班人.""解决接班人问题最重要的是建立退休制度."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召开,这一政策正式实施。1982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确立了老干部退居二线的制度。4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制度的若干规定》,肯定了党的老干部在党的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退休年龄、退休保障、中青年干部选拔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党中央专门成立了中央顾问委员会,一方面帮助老干部顺利退休,另一方面选拔优秀中青年同志,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平稳引导干部职务由终身制向退休制过渡。
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终身制的取消,是干部制度的一次深刻改革,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确立职务终身制奠定了基础,也为我们党和国家在更长时期内实行领导干部任用制度铺平了道路。领导职务任期制的确立,保证了中央领导集体的连续性,解决了邓小平所担心的关系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问题,避免了亡党亡国的危险。同时,这也是提升干部责任心的有效措施。
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加大反腐倡廉拒不改的内容,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着力整治干部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的不作为问题。同时,基于“容忍改革错误”和“三个区别”的思想原则,帮助干部创业,激励干部担当,做出了永垂史册的业绩。
(一)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水平。
新时期,要解决党员干部因缺乏马克思主义信仰而不担当的问题,必须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战略高度来谋划党性教育工作,这是提高党员思想水平的前提。对此,党中央采取了加强党性教育、净化党员思想观念、净化党内政治风气的方法。
首先,党中央领导开展了一系列集中教育活动,如党章教育、党史教育、为人民服务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廉政教育等。通过这些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准确把握了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具体要求,自觉增强了抵御各种诱惑和错误思想的能力。其次,党中央提倡经常性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上党课、参加培训班、举办研讨班等方式,有计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加强实践锻炼,要求党员干部立足岗位,积极“创先争优”,搭建加强党性锻炼的平台;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改进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使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
新时期,党中央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开创了我党干部党性教育的新模式。在长期的思想教育实践中,习近平同志形成了一套关于党性教育的新思想,勾画了建设廉洁执政党的宏伟蓝图。通过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员理论训练、培养党员责任意识等多种途径,习近平新时期党性教育思想为推进党的伟大事业做出了更多贡献。
(二)完善各种机制,净化政治生态。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出台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法规,不断完善选拔任用、容错纠错、干部考察等一系列机制,致力于形成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一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习近平同志非常重视选人用人问题。他强调:“治国首先要用人。”中共中央干部选拔标准始终坚持正确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廉洁作为底线,把担当作为重要内容。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人用人,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同时,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把握好接班人这个根本大计,完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党中央致力于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公平竞争、激励行动、充分发挥人才的良好环境,做到奖优罚劣、救死扶伤、惩前毖后,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
二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容错纠错是影响干部干事创业和改革创新的重要因素,也是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担当的必要制度措施。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那些敢于担当、扎扎实实、不谋私利的干部。”在具体工作落实中,党中央首先要求分清界限,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三个区分”原则,明确哪些错误和过错可以纳入容错纠错机制,哪些错误和过错应当受到惩处。科学合理区分问责与容错的关系,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其次,注重容错、纠错、防错三项措施,通过相关程序将容错、纠错、防错三个步骤有效衔接,结合监督、惩戒四种形式,建立健全容错跟踪反馈机制,合理纠错、防错,最大限度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效能。再次,党中央强调事前容错,把工作做在前面,既能防患于未然,又能打消干部的顾虑,促进容错纠错正向激励的生成。
三是完善干部考察机制。干部考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新时期以来,党中央不断完善考察指标体系,拓宽考察范围,重视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全方位考察;畅通巡视渠道,延伸巡视深度,挖掘能吃苦、敢担当、勇于打“硬仗”的干部;提高巡视频率,拓宽巡视范围,动态掌握领导干部日常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严把检查关口,提高检查公信力,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信访举报信息和党纪政纪处分信息,形成预警信息,纳入检查范围,切实提高审计科学化水平。
在此基础上,党中央不断健全完善激励干部全面作为的“四大机制”,同时以监督问责、纪律问责等反向激励,催生推动作为的约束力,倒逼干部尽职尽责,在这些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不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行动起来,踏上新征程。
(3)加强党内监督,发挥群众作用。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发展要求,运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在监督下沉过程中践行群众路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群众监督制度化,是党跳出历史循环率的第一个答案的经验总结,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辟党的自我革命百年新境界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严明纪律严明基调,全面提升党内监督效果。中央政治局制定并不断细化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在每个角落查找隐形变异“四风”,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打折、变通、滥加码等扰乱秩序的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行为。继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防止隐形变异和反弹,以全方位监督增强纪律意识,确保优良作风。深入实施党员干部“全覆盖”监督,把监督内容提升到干部日常生活,把监督时间从工作八小时转向工作等时间。同时,党中央逐步拓宽“民间”渠道,开展监督政策法规宣传,既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监督知识,又充分发挥了群众接受监督实效的巨大作用。借助互联网的优势,群众监督更加方便,不作为的问题也是无法逃避的。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经过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长期努力,我们党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大大提高。通过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双管齐下,使干部治理更加公开化、规范化,为干部转变作风提供动力,为我们党推进干部责任担当保驾护航。
同志们,敢于行动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一部百年党史,就是一部不怕牺牲的承诺和奋斗史。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不同历史时期的责任与担当,并已深深镌刻在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基因中,成为共产党人的鲜明特征和政治品质。党的二十大后,我们党将进入干部管理的新高潮。要继续增强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制“躺平”干部,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并不能从根源上杜绝不作为现象,这方面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只有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才能不辜负时代的重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既有傲气,又有书生气,又有魄力,既以自我为中心,又有务实精神”的新时代优秀干部!
我要说的就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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