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作出“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的重要结论。“七五”和“八五”都将“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作为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引导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拥护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维护者”。这充分说明了法治信仰对于中国法治实现的意义。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员干部的法治信仰不仅影响其法治实践的成效,也成为人们判断法治是否值得尊重和信仰的重要依据。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形成并坚持自己的法治信仰。
一、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基本内涵
法治信仰是人们发自内心认同法治的价值,希望通过法治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自觉遵守和捍卫法治,维护良法权威,以法治作为自身行为标准的心理倾向。
(一)法治和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强调对规则和法律制度的信仰,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社会治理规则。人们对法制的信仰并不意味着社会充满了公平正义,没有压迫和剥削。因为信仰法制和依靠“人治”并不冲突,甚至法制也可能成为“人治”的统治工具。对法治的信仰强调社会中的每一个主体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事。这就要求公民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文,还要理解法律条文的内在精神,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尊重行政和司法主体的合理合法行为。因此,法治信仰是初级阶段,法治信仰是最终归宿。
(2)对法治的信仰和宗教信仰。宗教信仰的对象是一个虚构的万能者,信徒对当前的现实生活极度失望,从而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上帝身上。因此,宗教信仰要求信徒绝对服从宗教,信徒必须无条件接受宗教教义和信条,不需要任何逻辑推理验证。这样的信念更倾向于消极的信念。法治信仰是一种积极的信仰,是建立在合理理性的逻辑推理和价值验证基础上的。人们通过广泛的实践检验,逐渐对法治产生信任、尊重和依赖的感情,从而将其作为信仰的对象,这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三)法治信仰的形成因素。法治信仰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具备一些要素:1 .对法治的认知。对法治的认知是法治信仰的基础。对法治的认知需要熟悉法治的运行方式、内在价值、追求目标和实现路径。只有对法治有了一定的认识,才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才能奠定公民的法治情怀和意志基础。2.法治情感。法治情感是人们对法治知识有了基本认识后形成的心理倾向,是培育法治信仰的精神纽带。法治情感包括正义感、敬畏、依赖等。因此,必须培养人们对实施法治以保护个人权利的信任、对严格遵守法律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对捍卫法治尊严的义务感等。,通过唤起人们对法治的深刻而热烈的感情,培养人们对法治的信仰。3.法治意志。法治意志的形成依赖于法治情感,法治情感是培育法治信仰的保障,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程度。意志赋予人们战胜一切艰难困苦的勇气和决心,法治意志可以极大地保障人们在法治的轨道上前行,坚定不移地捍卫法治。4.法治。任何主观的精神要素都只能通过人的实践来表现。通过严格捍卫法治精神,严格遵循法治实践,法治信仰有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第二,新时期党员干部法治信仰现状分析——以我市为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不断加快,党员干部法律知识不断积累,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目前党员干部还没有普遍形成法治信仰。以我市党员干部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为有效落实党员干部学法,我市制定了各项制度和方案:编制了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编制了年度“市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一览表”,以加强党员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知识的学习;编制了《全市新任职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近年来,我市新任职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我市还推行了党员干部学法常态化模式,利用网络干部学院等互联网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考核,使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党员干部在积累法律知识的时候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客观来说,法学专业的入门门槛并不低,法律条文中的一些专业术语或者立法精神,非法学专业的人很难理解。所以他们在理解一些法律条文时,会出现偏差,导致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出现漏洞;第二,对于某些行业的党员干部来说,由于行业与法律的关联性不强,也缺乏学习法律知识的现实的、迫切的、必要的需求。虽然他们平时也能收到一些普法信息,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但相对于实践中的积累,有些学习和考试有时容易流于形式;再次,党员中的一些干部虽然平时在工作中接触到一些法律案例,也是被动地沉浸在法律知识的学习氛围中,但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差,不愿深入系统地学习,导致其法律知识储备不足。
(B)法治不够强大。为培养党员干部正确、热情的法治情怀,我市多方面齐抓共管:一是在人大常委会颁布宪法宣誓制度后不久,我市多个单位相继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宣誓仪式,要求党员干部以宪法为首要遵循,自觉依法治市,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第二,脱离群众、以权代法也严重阻碍了干部群众和党员法治信仰的形成。我市出台多项问责措施,下大力气整顿作风,树立法治政府权威。这些措施对激发党员干部的法治热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完善,但法律体系内部矛盾冲突依然存在。党员干部作为具有独立价值判断的理性人,对一些法律条文中的法治精神并不认同,无法对其产生温暖的感情;二是很多党员干部对法治的认同感不强。由于现代法治精神的缺失和法律工具主义的盛行,中国未能形成宪政和法治精神。一些群体仍然难以摒弃千百年来传承的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无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另一个群体则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自己的工作只是用来谋生的饭碗。“掺泥”、“重人情、讲关系”等强调妥协退让的人治模式,缺乏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思维和能力,法治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无法让党员干部对此产生深刻而热烈的感受。
(3)法治意志不够坚定。党员干部的法治意志主要表现为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底线的坚守。我市大力整治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违规经商办企业:以2021年为例,共处理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线索1263条;为解决基层权力微观腐败、子女难等问题,查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663件,处理干部1339人;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2089件,其中县处级以上65件6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67人,采取留置措施76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虽然目前的政治氛围有所改善,但问题更深,更隐蔽。一些党员干部仍然沉溺于物质享受,政治立场不稳,法治意志不坚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更加复杂,减少存量、抑制增量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D)没有充分利用法治。我市在法治实施各方面齐抓共管,不断提高法治实施水平:以重点领域立法为重点,编制了《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提升智慧执法水平,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利用网络平台建设智慧安全社区,增加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这些做法体现了我们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但一些党员干部的做法与上级要求和人民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实施体系尚不完善。规范性文件虽然不属于法律范畴,但其制定程序和实施方式相对简单,因此各级政府和党员干部习惯于通过频繁发布各种规范性文件而不是法律法规来实施法律;二是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宪政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仍然无视宪法和法律权威,以更加灵活便捷的方式履行职责,可能违反宪法和法律;第三,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时,大多依赖法律法规等“硬”法,对乡规民约、公序良俗等“软法”重视不够;第四,要发挥作用,法治必须落实,单靠自律远远不够。党员干部缺乏科学、完善、持续、有效的法治实施监督机制。
第三,如何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信仰
党员干部法治信仰的形成绝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满足很多因素,要靠积累。
(一)充实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习近平同志强调,“党员干部要成为复合型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工作,都要有基本的知识体系”。而法律知识是基础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不是“春雪”,而是深深植根于社会的治理手段。因此,法律知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第一,党员干部,不管是不是法学专业的,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术语,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和思维逻辑。平时注意从法治的角度看待和分析问题,锻炼自己的法治思维;第二,转变学习方式,形成全方位、多角度、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体系。改变枯燥的“填鸭式”学习模式,尽可能采用互动、沉浸等有趣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VR等现代科技手段,将其融入法律知识学习过程,针对不同层次、行业、年龄的党员干部开发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课程;第三,法律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党员干部要投身法治实践。比如参与法律援助,观看庭审过程等。这不仅能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价值和力量,也能让他们在实践中积累法律知识。
(二)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情怀。第一,生活需要仪式感,仪式感和内心感受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必须树立仪式感,才能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热情。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内容、尊重宪法精神的良好氛围。树立宪法权威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是培养党员干部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要加大党员干部宣誓仪式的宣传力度,借助各单位,依托图片、文字、宣传标语、电子屏幕,打造宣誓仪式的感染力、穿透力和认同感,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第二,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与其历史传统和民族文化密切相关。如果要让党员干部感受到法治的亲近,法律本身就应该是一部能被大多数人认可的好法律。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善良、大同、“正义”等优秀精神。我们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增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亲和力和认同感。
(三)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志。在和平时期,意志力一般表现为经得起诱惑。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金钱、权力、美色都是诱惑,尤其是要经得起金钱的诱惑。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滥用。锤炼法治意志,就要让权力在法制的笼子里运行。要构建强有力的法治反腐领导体系,明确党的领导是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要构建法治下科学严密的反腐败体系,明确党纪国法是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的制度原则。制度为先,让党员干部意识到制度的威严,惩罚起到兜底保障的作用;要构建权责明确的法治反腐执行体系,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构建法治下权威高效的反腐监督体系,及时监督权力滥用;要构建法治下震慑有力的反腐惩治体系,高压反腐惩治腐败,各种制度要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述制度让党员干部不敢腐,处于治标的层面。我们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要让党员干部既想腐,又想违法乱纪,就必须锤炼自身的道德品质,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滥用权力对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严重后果,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社会公众的负面影响,从而在各种考验和诱惑中锤炼法治意志。
(四)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能力。无论是法律知识、法治情感还是法治意识,都存在于人的主观精神层面。要使法治发挥作用,必须通过法治实践。第一,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体系。运用大数据提高立法的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要严格执法,弘扬宪法精神,明确党员干部执法水平直接影响着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宣传和启蒙。正义是人们对法治的最高追求。只有当人们通过正义相信法治是公平的,他们才会愿意把法治作为信仰的对象。二要完善法治实施的监督机制。要在党员干部法治化实施的各个阶段加强监督,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主体、监督形式等各种监督要素,使多重监督下的党员干部行为符合法治化;第三,既要重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各种强制性规范,又要合理运用社会生活中蕴含的各种“软法”,重视中国传统文化中涌现出的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重视从农村民间积淀下来的公序良俗等法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并坚持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引领新时代的良好社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1写作网 » 关于党员干部法治信仰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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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千遍一律,而核心就是捞干的
交流发言最重要的是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