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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从9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本研究报告是专门形成的。

一、《家庭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和家校合作教育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坚持执法检查和宣传。9月29日,社工委联系县妇联,邀请教育专家在实验中学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执法检查组成员、家长、教师300余人聆听了讲座,县教育局制作了全程视频,转发到全县各学校观看,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育本书籍300本。二是重点检查和部门自查相结合。10月27日,召开执法检查会议,听取县政府、县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落实情况汇报。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卫生局等10家单位形成自查报告。第三,坚持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相结合。10月18日至25日,在全县一中、一中、二中、职业中学、xx社区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镇政府、学校、社区的汇报,从政府推动、学校引导、社会协调等角度查找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难点和堵点。同时,深入xx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中心小学,以家长学校、社区、村委会留守儿童关爱为重点,邀请家长参加座谈会,播放《家庭教育促进法》PPT,现场讲解法律赋予家长的主要责任,发放问卷70余份,了解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县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重视家庭教育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注重宣传,建章立制,强化保障,逐步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家庭教育专业指导服务水平。总的来说,《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我县得到了很好的贯彻。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家庭教育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为落实促进法第六条的规定,县妇联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科教和妇联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力有序推进家庭教育。2021年,县检察院、科教局、妇联等7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支持。二是注重法律保护。落实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布家庭教育令、监督监护令等方式,督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职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最美家庭”、“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大力营造注重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2)加强要素保障,逐步建立家庭教育服务体系。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实现全覆盖。甘油街道办xx社区设立了家长学校,县检察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区,县法院设立了家事法庭,县妇联在一个小城市设立了家庭教育馆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学校设立了留守儿童谈心室。二是开展家庭服务。县文明办、县科教局、县妇联联合通过微信推文、课程直播、在线答疑等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是夯实人才支撑。落实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力培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县科教局积极培养心理教师。初中以上的学校都有心理健康老师。县关工委吸收社会力量,组建由“五老”、网格员、家长组成的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

(3)凝聚多方力量,不断完善家校合作机制。第一,家校共建,联合办学。落实《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开展“教师走访大家”和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月等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长学校”,由市一中等学校书记、校长为家长授课。对重点学生、重点家长、重点家庭,县校实行终身一档、一户一策、一人一组精准帮扶。二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教育。开展困境儿童“温暖关爱健康成长”公益服务项目,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咨询、心理疏导和监护指导。在开展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时,同步开展健康婚育、科学育儿和婴幼儿早期发育的宣传和指导。在县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咨询室,2021年共开展婚姻家庭咨询2800次。第三是学校和社团的合作。落实《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图书馆、新华书店设立亲子阅览室,开展公益阅读活动100多项。

三、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近年来,我县家庭教育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不到位。一是机制的有效性没有充分发挥。根据促进法第六条,县妇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少数单位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内容不清楚,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多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二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实施仍需加强。社会认知度还不高,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还缺乏力度和覆盖面。调查显示,仅有20.1%的家长熟悉《家庭教育促进法》,30.8%的教师不太熟悉。宣传方式单一,法律条文与现实生活结合紧密,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较少。

(2)家长对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待强化。第一,家长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一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不够全面,缺乏依法实施家庭教育的观念。在传统教育观念和惯性思维的影响下,他们将家庭教育视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对家庭教育在人格引导、人格培养和价值观熏陶方面的作用重视不够。二是教育理念定位不明确。家长更注重学科教育和应试教育,而忽视孩子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生活技能。超三成高中生认为家庭教育没有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没有根据年龄和性格特点合理运用言传身教和科学引导相结合的方式。父母经常聊的话题中,学习和考试的内容高达90%。面对孩子的问题,89%的老师认为家长不会正确调节和控制孩子的情绪。

(3)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健全。我们县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家庭教育规划。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尚未制定,家庭教育指导用书尚未编写。二是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我们县只有妇联成立了家庭教育中心,教师队伍是全县所有学校的15名教师,不足以指导全县的家庭教育。大部分老师表示缺乏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三是经费保障仍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未纳入县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难以满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正常开展。

(四)家校合作在促进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第一,家长不热情。家长一般都是家校合作的被动参与者。家校联系主要以学校和老师为主,大多是老师向家长汇报孩子在学校的问题,家长主动与老师或其他家长讨论沟通。第二,学校引导存在不足。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尚未形成成熟完善的体系。虽然大部分学校都建立了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但是组织服务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形式也比较单一。70%以上的教师表示,受教育教学的影响,没有足够的精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很难有专门的时间对有需要的家庭进行系统的指导。第三,社会参与不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缺乏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参与,专业化水平低,影响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重要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更加注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干部群众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培训,推动家风建设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组织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中重点法律条文的宣传解读,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推动家庭教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易于接受、易于互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新媒体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的需求。加强对“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通过组织主题活动、拍摄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法治新时代。

(2)强化家长责任,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压实家长的育人主体责任,鼓励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使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理解家庭教育的内涵,引导家长特别是男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各类优质资源,加强家长家庭教育培训,继续引导家长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生长发育规律开展家庭教育,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思想、性格和习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将家庭教育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屡次拒绝或拖延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或监护人采取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强化家庭教育的刚性约束力。强化家校合作教育机制,加强学校家庭教育管理,将“德育”理念全面融入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教师家庭教育培训,提升学校和社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能力,建立多元化的学校与社区合作机制,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为孩子树立榜样。

(3)加强部门联动,构建家庭教育新格局。加强家庭教育的整体保障,将家庭教育纳入整体工作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妇联统筹,文明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卫生、广电、工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任务,及时分析研究家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对策,强化措施,形成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合力。加快编写家庭教育指导用书,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等。,为促进法律法规更好更切实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科学有力的家庭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监测评估体系等。,准确、及时了解全县家庭教育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家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4)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队伍培养,加大家庭教育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引导和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加强阵地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和远程教育,推进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共享,促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在线辐射;推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员孵化培训基地,加大对教师、家长和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要素保障,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未成年人数量形成相对稳定的家庭教育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和扶持,特别是对专业综合帮扶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给予支持,促进我县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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