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对推进党的事业和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从第一个党纲到第二次党代会后党章纪律的多次重要修改,党章的发展历程体现了党的百年自我革命的伟大历程,彰显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丰富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相关内容,为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依据。借此机会,我给大家讲一讲党课,和同志们交流一下。
一是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的丰富实践,为党章修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政治保证的战略高度,针对党的学科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和常态化的工作内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撑,为修改党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更加突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于律己、严于责、严于管,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问题。推进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不断完善党的纪律制度,不断强化纪律刚性执行。党的十九大首次把纪律建设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党的建设各方面并列,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充分彰显了纪律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完善党纪政纪制度,推动形成全党齐心协力抓纪律、管纪律、强纪律的良好工作局面,与时俱进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六大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首先要看政治,始终把政治、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深化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内涵和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七种。党的十九大后,“两个维护”被作为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作出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大历史结论。坚持从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问题上查办案件,严肃查处妨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实施、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阳奉阴违的双面人物,及时消除党内严重政治隐患,使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更加严明,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导向和政治保证作用。
继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六项纪律制度。党的领导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规治党制度,以党章为基础,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纪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明确了纪律与规矩、纪律与法律的内在关系,强调纪律严于法律、纪律先于法律,明确了党内法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方针,不断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先导性的党内法规制度。《纪律处分条例》两次修订,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底线、列出“负面清单”,为纪律监督和纪律处分提供了基本依据。加强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注重实体性、程序性、支持性规范的匹配,不断构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和规范。
更加强调严格执行纪律,打造完善制度、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培养自觉的完整链条。党的领导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原则,同时、同向、全面地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严在严,纪律不严,就谈不上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惩防并举的辩证统一,统筹推进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顿、纪律执行、制度完善。既注重解决思想问题,拧紧“总开关”,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用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我们还注重解决体制问题,加强以案促改、以案治政,汇编严重违法违纪中管干部自白书,严格履行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构建常态化长效反腐机制。坚持纪律严明,违纪必究,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以铁的纪律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坚持纪法协调,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纪法底线。
深化“四种形态”运用,促进纪法理融合。第二十次党章代表大会第四十条第二款增加了“责令检查、诫勉”的内容,是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成功实践的总结。学科建设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纪律执行、政策策略、思想引导统一到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自我革命经验规律,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四种形态”的适用领域不断从监察执纪向监察执法拓展,基本概念和形态要素被纳入监察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处理933.6万人次。他们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深化,运用逐步规范,成效更加突出。从“惩治极少数”扩大到“控制多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一贯的汲取历史教训、挽救生命的方针。
二、党章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出了新的规定。
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必须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坚持以习xx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吸收了近年来党的纪律建设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新成果,总体上遵循了十九大党章的有关规定, 对总纲第六条基本要求中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充实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个章节。 主要包括:
纪检机关的主要任务有所改进。党的十九大,党章把“协助dangwei全面从严治党”增加到纪检机关的主要任务中。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新要求,第二十条党章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增加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主要任务,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和使命,深化和拓展了纪委的使命和作用,体现了党中央对纪律检查工作的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入系统集成、协调高效的新阶段,从理论突破到实践创造,从重点监督到全面覆盖,从强化单体到系统集成。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要坚决履行党中央赋予的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自身的功能定位。既要继续抓好整风反腐,又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监督责任,更加有力地推动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完善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发力;要推动提高监督全覆盖质量,促进“四个监督”整体衔接,构建系统、协调、高效的监督机制;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协调,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丰富了监督问责的方式方法。党的十九大,党章增加了“四种形态”的内容:抓早抓小、防止进展缓慢、监督执纪,明确了执行党的纪律的原则。二十党章第四十条第二款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处理办法,由“批评教育”扩大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多抓手,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要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属于“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性工作,针对违纪前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是党组织教育挽救违纪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第一种形式,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患于未然,治病于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早纠正,有助于违纪党员干部改正错误、回归正道,充分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纪律原则。党的十九大以来,“四种形态”的内涵不断丰富发展,监督执纪执法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不断拓展。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式谈话、函询、提醒、批评627.8万人,占总数的67.2%。要坚持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全面准确运用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让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把引以为戒、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到实处。
体现了派驻监督范围的扩大。党的十九大党章明确“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检组”,规定了全面派驻机制,完善了派驻监督。第二十次党章代表大会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增加了“按照规定向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党的纪检组”,进一步扩大了派驻机构的范围,增强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党的十八大至十九大期间,中央纪委设立47个派驻机构,实现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139个纪检机构全覆盖。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期间,根据党中央部署,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和政治基础,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和公益服务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很多属于权力集中、资本密集、资源丰富的领域。但目前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纪检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强,职能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不严、纪律松弛的问题。党章修改充分借鉴了派驻监督改革的历史经验,有效运用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创新成果,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提高监督实效。将派驻机构改革的最新成果以党的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对派驻监督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将派驻机构拓展到更广领域、将监督更有效延伸到各领域的坚定决心。
强调整体推进“三个不腐”的原则和方略。党的十九大,党章在总纲中增加了“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第二十次党章代表大会总纲中“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修改为“整体推进”,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惩治腐败规律的进一步科学把握,丰富和拓展了我们党反腐败工作的思路。是我们党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原则和要求,是管党治党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正式提出了“推进不能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强调“不能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求“打通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是对反腐败规律认识的提升和飞跃。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统一,惩防并举、制度约束、提高认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和全面巩固。推进不能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统一,蕴含着“惩、治、防”的辩证统一,既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整体推进“三个不腐”具有重大的理论贡献和现实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进“三不腐”方针全面落实到整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实现三者同步、同步、综合发力,使严惩、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推进,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在党的十九大的总纲中,党章明确提出“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这是“两个责任”首次写入党章总纲。第二十次党章代表大会总纲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dangwei和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职责分工。dangwei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是党章赋予的法律责任。dangwei的主体责任是“主角”,是领导者、决策者、实践者;纪委的监督责任也是“主角”,是监督的“主角”,是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体系中,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相互替代。要整合、落实、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2020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dangwei(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明确规定各级dangwei(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高质量发挥协助监督职责,正确处理协助监督关系,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协助dangwei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坚决贯彻党章关于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要求
第二十次党章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了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凝聚了全党的智慧和心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遵守党章有关要求,加强对党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章意识牢固树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坚决拥护“两个建立”和“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有效实施。“两个建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最重大的政治成果,也是新时代领导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胜利的政治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理解和践行习xx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认识“两个建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保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既要带头执行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规章制度,又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还要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改革的引领、突破和奠基作用,通过深化改革弥补制度空,破除制度障碍,打通制度堵点,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要按照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项监督制度,推进执纪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一体化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dangwei(党组)整体监督、纪检机关专项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推动完善各类监督的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会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融合和协同作用;推动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把日常监管做细做实,让监管常抓不懈并形成常态,推动监管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率。
以严的口气强化纪律严明,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持久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严基调、严措施、严氛围。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要时刻吹响冲锋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保持零容忍的警惕和零容忍,更加有效地遏制增量,更加有效地清理存量,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决清除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在一起的腐败案件,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集团的代言人和代理人,绝不姑息。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行为。要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在不能腐上持续施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把不能腐的威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和不想腐的号召力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治本、固本、培元。 加强新时期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实事求是这条生命线,精准施策,不断提高精准监管和执纪执法能力。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这条生命线,一是,二是,是或不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把严格管理和治病救人相结合,把纪律和理智相结合,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做到标准严尺度宽,实现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分类精准运用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运用从谈话提醒到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方式。特别是要以防病早抓小的理念,充分利用第一种形式。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看清“为公”与“谋私”的根本区别,激励广大干部干得更好、干实事、办实事,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
弘扬伟大的党建和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殷切期望。铁匠必须是铁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弘扬伟大的党建精神,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践行“三个务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敢于和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弘扬斗争精神,练好斗争本领;加强诚信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教育整顿,净化思想组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坚决防止和纠正“灯下黑”,主动接受党和社会各方面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我要说的就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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